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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兵团财政局、国资委出台《兵团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尽职免责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8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地方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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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地方金融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发展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机制,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等政策法规,近日兵团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兵团财政局、国资委共同出台了《兵团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尽职免责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尽职免责指引》)。

《尽职免责指引》规定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开展业务中,发生代偿损失的尽职免责机制,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尽职免责与问责情形、尽职免责工作流程、评议结论分类等进行了统一规范,鼓励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开展业务,努力担当作为,聚焦支农支小,积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创业创新,牢固树立“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经营管理导向,帮助相关人员解除后顾之忧,解决“不敢担、不愿担”的问题。《尽职免责指引》的出台将有利于推动兵团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融资担保服务力度。

        下一步,兵团地方金融监管局将进一步优化地方金融组织的展业环境,规范地方金融监管行为,持续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兵团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难问题,推动兵团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于印发《兵团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尽职免责工作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