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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地棉花实现互交互认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3日 信息来源:新疆日报 编辑:兵团党委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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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印发《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与质量挂钩政策实施方案(2024—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补贴对象涵盖全疆所有植棉县(市、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有植棉师市的棉花实际种植者,完成了统一兵地棉花质量补贴标准和质量追溯系统,实现兵地棉花互交互认。

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与质量挂钩政策,是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符合优质棉标准的棉花实际种植者(包含基本农户、植棉职工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发放质量补贴,有效激励优质棉花生产,提升棉花生产加工质量,促进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确保质量补贴按期兑付,当年参与质量补贴的籽棉交售截止时间为次年1月31日,皮棉入库截止时间为次年3月15日。达到“双 29B2”级及以上(纤维长度大于等于29mm,断裂比强度大于等于29cN/tex,马克隆值A级或B2级),长度整齐度指数大于等于82%的细绒棉,拟按0.35元/公斤进行质量补贴(根据当年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到位情况,适时调整质量补贴标准)。

新一年度政策进一步降低参与质量补贴的门槛,从试点开始沿用至2023年政策的种植规模门槛于今年取消,凡是疆内棉户种植者,不论种植规模大小,均可参与质量补贴。

此外,新一年度棉花质量在追溯载体的区域上也有所调整。质量追溯载体以唯一识别码为主,塔城地区沙湾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七、八、十二师,采用芯片和唯一识别码追溯,并鼓励采收前根据棉花质量和品质以500亩为最小追溯单元组合参与质量补贴。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做好棉花质量补贴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开展好棉花质量追溯各环节工作,促进新疆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索蓉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