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价激励办法》(新兵办发〔2022〕62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兵金发〔2022〕25号),现将2022年度在疆各金融单位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驻疆金融管理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银保监局、新疆证监局3家驻疆金融管理部门并列第一。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
6家银行机构为A类,依次为:中国农业银行兵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中国银行新疆分行、新疆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
17家银行机构为B类,依次为:交通银行新疆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乌鲁木齐银行、新疆银行、民生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浦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哈密市商业银行、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三、保险业金融机构
第一名: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第二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第三名: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四、证券业金融机构
第一名: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第三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五、期货业金融机构
第一名:金石期货有限公司
郑州商品交易所乌鲁木齐服务与发展中心
第二名:中粮期货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第三名: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第四名: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公示时间: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5月6日—5月11日。
在疆各金融单位若对评价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兵团地方金融监管局反映。
联系电话:0991-2896240,2890442。
兵团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