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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年1月8日中国共产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会审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4日 信息来源:兵团日报 编辑:兵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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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发展基础和环境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二章 发展环境

第二篇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三章 指导思想

第四章 基本原则

第五章 发展目标

第三篇 持续深化改革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六章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第七章 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

第八章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第九章 大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第四篇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增强发展新动能

第十章 巩固和提升创新发展动能

第十一章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第十二章 促进区域协同科技创新

第五篇 优先发展农业农村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第十三章 健全完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第十四章 健全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第十五章 健全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第十六章 深入推进连队振兴

第六篇 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打造先进生产力示范区

第十七章 推动工业强基增效

第十八章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十九章 培优做强建筑业

第二十章 升级发展现代服务业

第二十一章 做精做大旅游业

第二十二章 增强开发区产业聚集能力

第七篇 立足扩大内需 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

第二十三章 大力推进消费升级

第二十四章 积极拓展投资空间

第二十五章 建设物资保障体系

第八篇 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做强城镇平台载体

第二十六章 优化调整国土开发保护空间

第二十七章 构建区域城镇发展新格局

第二十八章 打造高质量城镇平台载体

第二十九章 推动区域城乡统筹发展

第九篇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增强支撑保障能力

第三十章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十一章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十二章 加强能源保障能力建设

第三十三章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篇 实施文化润疆工程 建设先进文化示范区

第三十四章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第三十五章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

第十一篇 保障改善民生 增进职工群众福祉

第三十六章 提高收入水平

第三十七章 强化就业优先战略

第三十八章 实施教育强兵团战略

第三十九章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十章 全面建设健康兵团

第四十一章 加快平安兵团建设

第四十二章 强化重点群体关爱服务保障

第四十三章 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第四十四章 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第十二篇 坚持绿色发展 当好生态卫士

第四十五章 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第四十六章 推动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

第四十七章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

第十三篇 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第四十八章 积极参与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建设

第四十九章 推动喀霍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高质量发展

第五十章 全面参与核心区“五大中心”建设

第五十一章 积极拓展对外开放合作空间

第十四篇 扎实推进对口援疆 提升综合效益

第五十二章 创新完善援疆工作机制

第五十三章 突出抓好干部人才援疆

第五十四章 务实推进产业援疆

第五十五章 坚持向保障和改善民生倾斜

第五十六章 促进交往交流交融

第五十七章 推进文化教育援疆

第十五篇 持续深化兵地融合 促进兵地协同发展

第五十八章 完善兵地融合体制机制

第五十九章 坚持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第六十章 推动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第六十一章 促进公共服务共享

第十六篇 加强党的领导 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第六十二章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第六十三章 健全统一规划体系

第六十四章 强化政策协同保障

第六十五章 强化人才支撑

第六十六章 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新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社会稳定成果、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向长治久安的关键五年;是兵团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聚焦兵团职责使命,推动新时代兵团事业大发展,更好发挥特殊作用的极其重要的五年。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兵团“十四五”规划,意义十分重大。

第一篇 发展基础和环境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前行、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步,社会主义中国以更加雄伟的身姿屹立于世界东方,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团结带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扣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总目标,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绩,新疆呈现出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兵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兵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紧紧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兵团职责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为兵团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综合实力不断壮大。兵团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2020年实现生产总值2905亿元(现价,下同),占自治区比重21.1%,年均增长6.7%。产业结构持续改善,一二三产比例为23.2:35.3:41.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1%。一批交通、水利、能源、信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成投运。“十三五”时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35.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达到428.8亿元。设市建镇迈出新步伐,兵团管理的城市达到10个、建制镇达到56个。

——深化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取得实质性进展,积极承接落实自治区授予的2190项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制定清单有序推进第二批1321项行政授权的承接行使工作,推进向师团和开发区行政授权工作。兵团本级机构调整和师市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团场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构建了连队土地、职工、民兵“三位一体”机制,组织优势和动员能力明显提升。国资国企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中央财政对兵团参照地方财政管理体系建立,师市财政管理体制基本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体制、电力体制、园区体制、医疗卫生等改革稳步推进。

——三大攻坚战进展顺利。提前一年完成精准脱贫任务,贫困团场全部摘帽、贫困连队全部退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防止返贫的政策体系和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重点开展“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基本完成,能源消耗“双控”得到加强,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污染防治阶段性目标顺利实现。严格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稳妥化解金融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持续改善民生,民生支出预算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80%以上。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三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53.02万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6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以下。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02%,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8.28%,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1.88年。实施健康兵团战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特别是南疆师市公共卫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职工群众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6.8张,建设保障性住房2.02万套,实施棚户区改造13.74万户,农村危房改造3.67万户。文化建设持续推进,各族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现与经济同步增长。13个省市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兵团工作,累计实施援疆项目1187个、投入援疆资金117.5亿元。

——兵地融合发展深入推进。牢固树立“兵地一盘棋”“兵地一家亲”思想,主动融入新疆发展稳定大局,共同编制兵地融合交通、水利等规划,参与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及和若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干部交流任职取得积极成效。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公共服务资源共享机制日益完善,科技、文化、教育、医疗、社保等社会民生领域不断融合。

——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加强连队“两委”班子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持续推进“访惠聚”驻连(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促进了各民族团结和谐。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注重发现识别和培养使用干部,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为兵团忠实履行职责使命提供了坚强保证。

第二章 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既面临重大机遇,也面临不少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疆和兵团工作,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为新疆和兵团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赋予了强大动力。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为兵团吸引国内外生产要素集聚,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实现交通能源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拓展发展空间带来新契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为兵团融入向西开放总体布局,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开拓“两个市场”,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打造内陆开放和沿边开放新高地提供了广阔空间。中央和国家机关、援疆省市、中央企业对兵团的援助机制更加成熟,自治区党委对兵团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不断加强,兵团深化改革持续推进,综合实力不断壮大,发展活力进一步释放,为融入新发展格局凝聚了强大动能。

同时也要看到,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兵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凸显,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足、结构不优,科技创新能力较弱,转型升级任务艰巨,营商环境亟待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生态环保任重道远。

面对新形势,要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坚定信心决心,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主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建立新机制,以不吃老本、再立新功的精神状态抢抓机遇,以拥抱新时代、创造新辉煌的实际行动加快发展,奋力推动兵团事业实现新突破。

第二篇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三章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聚焦履行兵团职责使命,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紧贴民生凝聚人心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增强组织优势和动员能力,加快维稳戍边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兵团深化改革,加快实现兵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壮大兵团综合实力,深化兵地融合,更好履行“三大功能”,发挥“四大作用”,推动新疆实现更有利于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变化,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四章 基本原则

——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增强组织优势动员能力为根本。强化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兵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在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持续增强兵团的组织优势和动员能力,更好履行兵团特殊职责使命。

——坚持维稳戍边和改革发展相统筹。聚焦维稳戍边职责使命,持续深化兵团改革,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壮大兵团综合实力,在履行职责使命中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在深化改革中不断释放发展新动能。

——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打破常规,精准施策,促进兵团南北疆师市协调发展,优化空间布局,重塑发展格局。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协调。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进程,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持续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筑牢新时代兵团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基础。

——坚持紧贴民生凝聚人心和高质量发展相融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凝聚人心为根本,紧贴民生需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夯实物质基础。

——坚持多元融合和开放合作相统一。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区域协调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疆大局,持续推动兵地融合发展。以融入新发展格局为契机,构建兵团与内地省市协同发展联动机制,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主动融入国家向西开放总体布局,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

第五章 发展目标

第一节 2035年远景目标

按照党中央对2035年远景目标的战略安排,从兵团实际出发,提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主要目标是:兵团综合实力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台阶,兵地发展深度融合;产业链关键环节实现创新突破,切实发挥先进生产力示范区作用,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本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兵团取得显著成效,组织优势和动员能力有效发挥,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文化润疆取得重大成效,先进文化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职工群众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高;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实现美丽兵团建设目标;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大局和国家向西开放总体布局,形成内陆开放和沿边开放新高地;基本公共服务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平安兵团建设达到更高水平,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强化目标导向,围绕实现更有利于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变化,提出兵团“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经济发展实现新成效。综合实力显著提升,高质量发展特征更加明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十四五”时期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以上,占自治区比重进一步提高;优化提升第一产业、加快发展第二产业、升级发展第三产业,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不断优化。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9.7%。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6.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深化改革实现新进展。按照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围绕增强兵团组织优势和动员能力,实现兵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改革成果、完善配套、提升水平。扎实做好兵师两级行政权力承接行使工作,推动开发区和团场承接好行政职权。完善兵团财税体制。进一步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团场行政管理、财税、经济管理体制,切实做到政企分开,加强团场基层组织建设,优化连队发展布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坚持明确所有权、放活经营权、强化管理权、落实监督权、规范处置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水利、电力、开发区、教育、医疗等领域改革。

——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五共同一促进”“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深入实施文化润疆工程,扎实推进立德树人,不断增进“五个认同”。大力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和中华文化,持续宣传好、传承好兵团精神和老兵精神、胡杨精神,先进文化示范区作用进一步发挥。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履行好生态卫士职责,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坚决守住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限,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促进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兵团。

——民生福祉实现新改善。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之以恒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持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不断提升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着力提高职工群众收入水平。加快补齐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推进兵团教育更高质量发展,实现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教育全覆盖,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公共医疗提质扩容。健全重点群体帮扶机制,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加强连队供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对口援疆综合效益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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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持续深化改革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兵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国资国企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提高兵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六章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建设等行政职能,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第一节 深化“政”的改革

扎实做好兵师两级行政权力承接行使,合理划分行政事权,积极推进向开发区和团场授权工作。全面完善兵、师、团三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完善行政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统筹使用编制资源,持续推动各级行政部门转变职能、提高效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优化布局结构,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公益属性,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第二节 全面提升法治兵团建设水平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兵团、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推进,制定实施《法治兵团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职权。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督察。全面落实兵团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完善重大项目和重大利益行政决策风险第三方评估机制,探索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优化政法机关职权配置,加强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执法司法监督,综合运用检察监督、行政复议、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途径,强化法律监督,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执法活动规范、司法裁判公正。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法治培训常态化。

第三节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积极稳妥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明晰兵团对下财政事权,完善兵团对下财政体制。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财政奖补激励机制,调动师市发展经济、培植税源积极性。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完善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政策。落实制度性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第七章 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

持续巩固团场改革成果、完善配套措施、提升改革水平,健全完善团场行政管理、财税、经济管理体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释放团场活力,夯实维稳戍边根基。

第一节 健全团场行政职能

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应授尽授”的原则,将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乡镇行政职能赋予团场承接行使,将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投资、社会治理、民生事业等领域管理职能赋予团场。建立师市综合行政执法和团场管理协调配合机制,使承接的各类授权运行更规范、更有效。严格控制团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规范连队、社区“两委”职数外聘用人员的管理,从严规范使用岗位、职责权限和管理制度。完善团场财税管理体制,建立税源和税收激励机制,加快税源培植,增加财政收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加强团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控团场政府债务,坚决杜绝政府性隐性债务。

第二节 完善团场经济管理职能

优化发展环境,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在团场投资兴业。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制度,在国有资产体量较大、实力较强的大型团场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负责运营管理授权内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规范项目管理,团场依法依规履行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服务职能,所属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可作为政府投资项目(法人)单位。制定连队发展经济指导意见,用好中央支持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团场发展连队集体经济,增强自我保障能力。

第三节 加快改善团场公共服务

加强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化团场学校“师办师管”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深化乌鲁木齐区域医联体和师域医共体改革,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团场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改善设施设备条件,提高医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加强团场基本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创新和扩大文化供给,丰富职工群众文化生活。深入推进连队农工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不断提升连队水利民主自治管理水平。

第四节 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健全区域化、网格化、全覆盖的基层组织体系,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优化连队(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充实基层“两委”后备力量,完善培养选拔、使用管理工作机制,建强基层战斗堡垒。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启动基层组织建设专项巡视。加强“访惠聚”驻连(村)、选派第一书记等工作,着力帮带培养党组织书记和优秀年轻骨干。持续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和“两委”成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两委”成员落实基层治理要求、服务职工群众和引领职工群众增收致富能力。加强党组织对连队、社区各类职工群众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领导。健全完善党组织主导的决策议事机制,规范“四议两公开”制度运行,加强连队(村、社区)事务监督。健全完善基层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每年组织开展从连队(村、社区)“两委”正职中定向选拔团场领导班子成员、团场(乡镇、街道)机关科级领导干部,考录团场(乡镇、街道)公务员、招聘团场(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推动机关与基层干部交流,有计划地将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团场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特别是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派到连队(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岗位历练成长。把在团场(乡镇、街道)工作经验丰富、表现优秀的干部交流到上级单位工作。保障连队、社区基本运转经费。加强团场和连队干部人才周转宿舍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基层组织办公活动场所。

第八章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打好国资国企改革攻坚战,坚持明确所有权、放活经营权、强化管理权、落实监督权、规范处置权,培育国有企业发展新动能,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形成国有资本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坚持市场化、产业化、专业化方向,发挥国有企业在优化结构、畅通循环、稳定增长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推进跨师团、跨区域、跨所有制并购重组整合,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的特色产业集团。设立兵团产业发展基金,重点加大对兵团优质企业,特别是兵团南疆重大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强化与中央企业、援疆省市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战略合作,以资本为纽带,引导各类要素协同布局南疆兵团,发挥国有资本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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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公司治理体系。明确企业党委(党组)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推动国有企业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实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进企业集团“去机关化”改革。加强集团总部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决策中心、利润中心、成本中心管理体系,合理限定出资企业法人层级,促进企业管理变革、提质增效。

第三节 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分类分层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兵团、师市所属二级及以下企业,以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知名品牌等优势资源引入非国有资本。支持研发创新、生产服务等实体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发展活力。支持新疆通用航空、兵团设计院等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实现优势互补。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培育上市公司后备资源,鼓励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到2025年新增3至5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支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聚焦做强主业,开展并购、换股、转让、合作和资产注入。加大“三项制度”改革力度。合理确定企业经营业绩目标和薪酬标准。探索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超额奖励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第四节 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原则,配齐配强监管队伍,实现国有资产监管“有人办事,有机构办事”,加快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方式,促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常性审计制度,提升国有资本审计整改效能。完善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规范国有资产交易程序,防范重大风险。健全和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严格执行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制度。大力推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加快形成依法监管、精准监管、刚性监管、阳光监管、上下联动的数字化监管格局。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健全企业家培养体系。

第九章 大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不断释放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第一节 深化“放管服”改革

承接行使好自治区授权事项,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持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加快建设覆盖兵、师两级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做到“一网通办”,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有效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填补兵团市场监管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空白”,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提高兵团市场综合监管效能。全面落实纾困惠企政策,“一企一策”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节 加快提升数字政务服务能力

构建大数据驱动的政务服务新机制,全面提升政府在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履职能力。建设汇集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大数据中心、办件管理场所、“12345”热线接线中心、运行监测指挥调度中心、政务服务培训中心等为一体的兵团政务服务中心,因地制宜、稳妥有序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和改造升级,形成兵师团连四级纵向联通、机关职能部门和开发区横向协同的政务服务体系。制定兵团政务服务工作标准,构建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强化要素整合,统筹各级政务服务人才、技术、资本、数据、创新等要素,借助新技术加强数据信息的汇聚、整合、共享、运用,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推动兵团服务型政府建设迈上更高水平。

第三节 持续改善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

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强化兵团各级各部门的法治意识、市场意识、服务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办事。完善国有、外资、民营等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落实产权制度,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

第四节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规范市场准入,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认真履行与民营企业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控股、参股、收购等方式,积极参与兵团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兵团发展,落实投资补助政策。提升民营企业参加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引导,促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畅通政府和民营企业信息沟通渠道,建立维权投诉机制,切实保护合法权益。

第五节 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

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措施,继续在兵团辖区全面落实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降费政策,清理规范不合理收费,严格执行自治区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动态调整政府定价收费目录清单,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率,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执行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工业用地差别化供应政策,制定出台兵团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实施意见,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支持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落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等相关价格管理权限,降低用水成本。

第六节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落实和优化各类招商引资政策。加强科学谋划,坚持精准施策,创新推广产业链招商引资新模式,重点引入关联度高、支撑力大、带动就业强的项目。发挥好开发区等平台载体作用,面向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等区域和援疆省市,向上多争取、向外多引进、向内多联合,聚焦“两新一重”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增资扩产项目、本土优势产业、项目推进落实、园区产业规划、产业转移项目、开发区建设等重点狠抓招商引资。多渠道拓展有效投资、培育优质投资、引进战略投资、争取国家投资、激活民间投资,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增强兵团经济发展活力和潜力。

第七节 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功能

进一步健全以城市为重点的银行业服务组织体系,逐步补齐面向直接融资、风险管理的金融服务短板,完善证券、保险、期货类机构布局,提升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能力。引导兵师两级建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推动设立兵团再担保公司、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逐步建立覆盖兵师两级的融资担保体系。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建立棉花交易中心,积极统筹兵团棉花现货、期货交易市场资源,打造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鼓励主要大宗农副产品产销区及交通枢纽地区增设期货交割库。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类金融机构监管平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企业债券发行和兑付监测预警机制。加大上市公司培育力度,鼓励支持企业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发行公司债券,支持已上市或挂牌企业通过增发股票、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再融资。逐步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治理水平和发展质量。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营。

第四篇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增强发展新动能

坚持创新在兵团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提升科技对兵团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支撑能力,加快新时代创新型兵团建设步伐。

第十章 巩固和提升创新发展动能

更加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围绕主导、特色产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培育集聚创新人才队伍,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工程,实现产业链和创新链的深度融合。

第一节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家。鼓励企业领建和完善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加快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促进研究开发与产业化有机衔接,加大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力度。深化企业与国内外特别是援疆省市科研机构、高校的科技交流合作,推动共性、关键、前沿技术联合攻关,全面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节 持续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开展种质资源挖掘创新、生物育种、作物绿色优质高效栽培、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及精深加工、高效节水、盐碱地及退化土地治理等现代农业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在煤化工、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技术上实现新突破,在农用装备、纺织机械、特种设备制造等方面实现新发展。着力突破人口健康、生态安全、特色资源利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新型疫苗与诊断试剂开发、绿色技术、公共安全等社会公益性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培育形成有效支撑医疗水平提升、环境质量改善和公共安全保障的技术体系。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创新工程和重大科技项目,突破、示范并应用一批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形成一批对产业升级有显著促进作用的重大创新成果。

第三节 加强应用基础研究

以现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兵团级重点实验室为依托,统筹优势科研队伍、科研平台,强化部署目标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重点解决兵团产业发展和生产实践中的共性应用基础问题,在遗传育种、高效栽培、生态安全、畜牧养殖、人口健康、节水灌溉、农产品质量监测、新材料、绿色化工等领域,统筹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布局,力求在原始创新方面实现新突破。

第四节 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企业、科研院校加大双创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平台建设力度,重点实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平台、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创新平台的提档升级,强化兵团科技创新平台运行绩效评估。推动兵团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科教中心(科技中心)建设,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布局整合,组建共性技术平台,解决跨行业、跨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积极培育发展国家级和兵团级高新区,加快推进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第五节 培育集聚科技创新人才

加强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选拔、培养和引进,打造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加大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和资助力度,建立完善适合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制度环境。加大新兴产业以及重点领域、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和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技管理人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完善人才流动和服务保障机制,督促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制定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政策措施,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兼职,促进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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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紧紧围绕促进兵团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统筹推进科技资源高效配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新评价、科研诚信等重点领域改革突破,着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第一节 构建兵团技术创新体系

顺应兵团深化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实行“揭榜挂帅”“赛马争先”等机制,健全奖补结合的资金支持机制。健全兵团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和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立和完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高水平的技术创新平台,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兵团技术创新体系。

第二节 加快科技资源配置管理改革

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对科技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促进人才、技术、经费等资源高效配置,释放科技创新原动力。加快完善科技投入持续增长机制,发展完善科技金融,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持续支持各类科研机构建设,集聚整合科技创新资源,优化平台系统布局,建设涵盖科研仪器、科研设施、科学数据、科技文献、实验材料等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体系。

第三节 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

落实和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促进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有机衔接。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和利益驱动成果转化为目标,完善科技成果登记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支持高校院所建立技术转移中心,培养技术经纪人,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以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及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为重点,发展科技服务业。加强与国内外特别是援疆省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等交流合作,加大科技成果引进和转化力度,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

第四节 完善科技创新评价和激励机制

强化智力劳动价值分配导向,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创新领军人才科研自主权,完善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制度,确定合理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健全以价值为导向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完善奖励激励制度,加大对科技创新人才、科技援疆人才和杰出青年科技人才的奖励力度。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持续推进新疆农垦科学院等科研机构改革,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五节 推进科研诚信体系建设

深入推进科研诚信全流程管理,建设教育、自律、监督、惩治一体的科研诚信体系。完善科研诚信承诺报告制度,加大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实施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制度,将科研诚信状况作为申报或参与各类科技计划的必备审查条件,执行科研失信一票否决制度。发挥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的自律功能,加强对科研诚信、科研道德的社会监督。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宣传,提高科技工作者科研伦理规范意识,引导企业在技术创新活动中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二章 促进区域协同科技创新

优化区域协同科技创新发展布局,完善跨区域协同创新机制,引导创新要素合理聚集流动,深化兵地科技融合发展,加强科技合作交流。

第一节 加快科技创新支撑南疆师市发展

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持续加强南疆师市科研能力建设,促进重点产业创新发展。以关键技术与集成示范为重点突破,加强创新成果在特色农业、生态环保、公共安全、人口健康等领域的转化应用,建设一批新技术、新产品的规模化示范基地,显著提升兵团南疆师市科技创新水平。

第二节 积极参与试验区示范区建设

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科技创新资源流动。支持一师阿拉尔市参与试验区示范区建设,培育南北疆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大力引入国家级科研院所和对口援疆省市科技资源,打造市场化、开放型的创新创业平台,推进科技型企业培育,共同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积极创建兵团和国家高新区。持续支持石河子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交流

在农业、人口健康、荒漠化与盐渍化治理、生态保护等重大公益性科技领域,探索兵团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新模式。在中医药领域开展生物资源联合开发、健康服务推广,在装备制造、节水农业、节能环保、新能源、信息等领域加强合作开发与产业示范。鼓励兵团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机构加强合作,围绕重点领域共建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联合推进高水平科学研究,开展科技人才的交流与培养,促进适用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

第五篇 优先发展农业农村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着力构建团场城镇为载体、生产生活连队为重点、作业点连队为补充的城乡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十三章 健全完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坚持稳粮、优棉、强果、兴畜、促特色,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持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规模较大、设施完善、特色明显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推动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第一节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稳定粮食生产。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区内平衡、略有结余”的发展目标。巩固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补齐烘干仓储环节短板。加大对小麦、水稻重点产区和团场的支持力度,稳定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

优化棉花生产。以建设国家优质棉基地为核心,巩固提升兵团优质棉基地地位,落实棉花目标价格政策,促进棉花生产提质增效。突出发展优势棉区,引导次宜棉区、风险棉区退出。重点建设天山北坡、南疆师市优质高产棉区和宜棉区。

做强林果产业。稳固提升红枣、葡萄、苹果、梨、核桃等大宗林果产品优势,以高标准规模化优质高效果园建设为导向,加大传统果园改造力度,实施标准化科技示范园建设工程,集成各项高效生产技术,提高果品质量效益。持续推进干鲜果品向优势主产区集中。优化果树品种结构,稳定干果生产,大力发展鲜果,推进葡萄、樱桃、西梅等替代进口果品的优质鲜果生产,因地制宜发展名优特新品种和设施林果。

大力发展畜牧业。坚持农牧结合,调整优化农区畜牧业,适度发展草原畜牧业。加快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肉类和乳制品精深加工,加快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建设一批高标准现代畜牧业产业示范区。大力发展生猪、肉牛产业,实施奶业振兴行动,稳步推进肉羊增产,支持特色家禽养殖,因地制宜发展马、驴、兔、鹿等特色养殖。到2025年,力争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比例达到80%。

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立足区域特色优势资源,加快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推广标准化种植技术,优先发展辣椒、番茄、甜菜、食葵、西甜瓜、籽用瓜、中草药、香料作物等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农作物,发展特色水产养殖业,逐步实现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质量标准化及经营产业化,推动特色产业由“小特产”升级为“大产业”。

第二节 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统筹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农膜综合利用等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点,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和“白色污染”治理,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坚持源头治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能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团(镇)创建,实现农产品质量追溯和产地准出基本覆盖,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三节 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推动种业科技创新,加快优良新品种选育,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支持育繁推一体化发展,为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发展提供保障。加快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加强农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快林果、畜牧业、设施农业智能化机械研发和全程机械化推广应用。到2025年,农机总动力稳定在550万千瓦左右,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稳定在95%。实施数字农业工程和“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有序分类推进农业大数据和各类农业实用数据库建设,推动5G、北斗导航、遥感和物联网等技术应用,引入第三方数字服务,率先在大田种植、园艺设施、规模养殖等领域推广数字技术应用,提升农业数字技术应用水平。建设完善专业化的农业气象监测预报技术系统,提高气象观测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师级作业指挥系统和作业效果评估系统,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到2025年,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达到95%,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作业点达到85%。

第十四章 健全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坚持职工土地承包主体地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健全集约化、组织化、规模化、社会化、产业化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第一节 创新经营体制机制

探索发展连队经济的有效途径,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家庭农场,支持农工专业合作社发展,持续推进产加销一体化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加快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职工”的生产经营模式,推动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培育发展一批带动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第二节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鼓励龙头企业深入开展产业合作和股权合作,完善龙头企业联结专业合作社、带动农工的组织模式。积极探索职工以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龙头企业采取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建立风险资金、提供贷款担保等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创办或参与农工专业合作社,鼓励连队“两委”成员、连队能人领办专业合作社。将小农户、家庭农场融入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形成稳定利益链,让广大农工成为现代农业的参与者、受益者。

第三节 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

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农业服务主体信用评价机制。创新“互联网+农机作业”“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等服务新模式,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与农工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支持教学科研单位和企业技术人员开展农业技术示范、成果转化、技能培训等服务。探索科技人员、涉农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工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农业技术服务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的现代农业技术服务模式。加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工科技文化素质,培养造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工的工作队伍。

第十五章 健全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坚持规模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方向,依托农产品优势产区,大力调整优化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布局,加快构建科技水平高、加工能力强、上下游联结紧密、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着力推进产业要素集聚,实现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

第一节 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业

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大力培育和引进技术水平先进、产业链条长、销售渠道通畅、品牌影响力强的龙头企业,重点打造粮油、棉花、鲜果、酿酒、畜牧、特色产业、农业服务和农机装备八大产业链。加快建设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和现代农业产业园,构建国家、兵团、师市三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体系。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加强品牌营销,做大创优企业品牌,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推动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较强竞争力和明显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力争达到2.5﹕1。

第二节 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投入、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以疆内、国内、周边国家市场为重点,培育发展一批与农业产业化相配套的辐射面广、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市场。加快补齐果蔬园艺业、畜牧业等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提升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电商进团入连,开展农商互联供应链建设,推动商贸流通转型升级。

第三节 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开展都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品牌培育、精品线路推介,因地制宜建设休闲农庄、特色民宿、特色乡村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场所。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示范,提升休闲观光农业基础和配套服务能力。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团场创建,发展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到2025年,都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游客力争实现800万人次。

第十六章 深入推进连队振兴

坚持示范带动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推动团场连队一体设计、同步建设,实现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建设基层连队军垦新风貌、宜居宜业美丽家园。

第一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制定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方案和具体办法。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落实公益性资产管护主体责任,明晰经营性资产产权关系。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动态清零。持续实施消费帮扶,促进农产品和服务产销对接。坚持和完善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健全团场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建立团场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团场帮扶机制,对团场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在脱贫团场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团场,接续推进脱贫团场发展,增强其内生发展动力。

第二节 持续推进连队人居环境整治

实施连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建立健全连队人居环境设施运行维护长效机制,打造兵团特色风貌连队。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提升改造。加强连队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开展污水全面治理示范。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开展连队硬化绿化美化行动,推进连队公共空间和职工庭院环境整治,推进连队道路、居民点、庭院绿化和公共绿地建设,完善连队道路照明等配套公共设施。

第三节 实施美丽连队建设行动

实施连队布局规划和连队规划,分类有序推进连队建设。完善团场连队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加快补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全面提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实施守边固边示范工程,完善边境连队配套基础设施。加强团场连队数字网络建设,实施信息进连入户工程,推进连队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基本实现光纤宽带和4G网络全覆盖。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具备条件的连队全部通硬化路,健全管护长效机制,完善团场连队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到2025年,连队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5%,具备条件的连队通客车比例达到100%。

推进团场连队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强网络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团场(镇)综合服务能力,建设边远居住区连队多功能服务中心。推进健康团场连队建设,发展面向团场和连队远程医疗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医疗,加强连队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团场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机构和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

第四节 推动乡风文明

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相适应的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升职工精神风貌,提高连队社会文明程度。大力传承中华文化,弘扬兵团精神和老兵精神、胡杨精神,发挥基层党组织、基层单位、社区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精神文化活动。开展“送文化下基层”、全民健身、书香团场、全民科普等文化惠民活动。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团场连队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提高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第五节 健全和完善连队治理体系

突出党建引领,强化连队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完善连队民主管理机制,提升连队民主管理水平,提高职工群众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推进团场连队法治建设,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提高职工群众法治素养。提升团场连队德治水平,强化道德教化作用,持续培养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现代生产生活方式。

第六篇 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打造先进生产力示范区

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产业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更好发挥先进生产力示范作用、实现兵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十七章 推动工业强基增效

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引入新技术、新管理、新模式,推进技术改造升级、产品质量提升,加快向产业链中后端、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提升全产业链水平。

第一节 推动资源密集型产业健康发展

促进金属冶炼和加工业延伸产业链。以智能制造、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引导企业向下游产业链延伸,提升产品附加值。加快电解铝向铝型材、铝合金板材型材、汽车用铝(轮毂)等深加工产品发展,积极培育发展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铝精深加工产品。加快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实现废钢资源高效率高质量利用,提升生铁、粗钢产品品质,重点发展特种钢、高强度钢。提高工业硅转化率,重点发展硅合金等深加工产品。支持第五师双河市、六师五家渠市、七师胡杨河市、八师石河子市等发展铝深加工项目,支持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七师胡杨河市、八师石河子市、十三师新星市发展硅深加工项目。

推动化学工业向精细化方向发展。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推动煤化工、氯碱化工以及石油天然气化工产业向下游延伸,优化产品结构,增强行业竞争力。积极推动列入国家相关规划的重点煤化工项目建设,支持煤化工与石油天然气化工耦合发展,向化工新材料、精细专用化学品、药品中间体等领域延伸,提高产业间协同水平。推动氯碱化工向高端化发展,打造低成本、绿色清洁、技术先进的国内大型氯碱化工产业基地。加强与央企和国内化工龙头企业合作,参与国家布局在新疆的重大油气生产和炼化加工基地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石油天然气化工、煤化工、氯碱化工产业链。围绕化工产业开展产业链整合,推动建立高标准化工园区,全力打造千亿级化工产业集群。支持第一师阿拉尔市、二师铁门关市、四师可克达拉市、六师五家渠市(兵团准东产业园区)、七师胡杨河市、八师石河子市、十三师新星市等发展煤化工、氯碱化工深加工项目。支持第一师阿拉尔市、二师铁门关市、三师图木舒克市、六师五家渠市、七师胡杨河市、十四师昆玉市等发展石油天然气深加工项目。

推进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产品多样化。强化节能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推进行业绿色制造水平,推进技术进步,提高建材产品部品部件工业化生产水平。着重提升水泥生产企业高标号水泥生产能力,重点发展特种水泥、混凝土部品部件。加快发展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节能门窗及屋面材料等。积极发展炭素行业石墨电极、炭电极、预焙阳极、糊类、电炭类等。推动玻璃生产企业差异化发展,重点发展节能镀膜玻璃等产品,发展饮料、酒等瓶装容器和装饰用产品。

第二节 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按照“控制前端、补强中端、发展后端”原则,适度控制新增棉纺生产能力,补齐印染、混纺短板,重点发展针织、家纺、衬衣、袜业等流程短、易配套的后端产业,积极引进产业用纺织品生产企业。提高现有传统印染技术水平,支持印染废水盐回收、非水介质印染等新技术应用,建立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以科技创新带动延伸完善产业链。引导企业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努力构建结构合理、特色明显的纺织服装全产业链。支持第八师石河子市、一师阿拉尔市、三师图木舒克市+草湖产业园区建设综合性纺织服装产业基地,支持第二师铁门关市、四师可克达拉市、六师五家渠市(兵团准东产业园区)、七师胡杨河市、十三师新星市、十四师昆玉市等发展纺织服装深加工项目。

第三节 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培育5G、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新路径,开发多元的智能应用场景,提高企业智能化生产水平。推进生产过程数字化监控及管理,加强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工业数据集成共享,实现生产管理一体化。围绕金属冶炼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化工等重点行业,推进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程建设。推动纺织服装等行业建设自动化、连续化、柔性化生产系统。支持食品、药品企业建设产品信息追溯系统。支持行业协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组织发挥纽带作用,建立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平台和专业服务体系。面向重点行业部署新型、融合、集约、绿色等数字应用设施。引导企业提升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强化对新型技术融合应用的风险防范。

第十八章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培育引进一批新兴产业以及高科技产业企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生物制药、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不断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兵团经济中的比重。

第一节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大力推进兵团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强关键数字技术在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创新应用。推动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为代表的关键数字技术创新应用,促进新基建、新投资、新消费的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推动高性能计算、数据备份等数字企业落地,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数字经济创新体系。拓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农业、能源、文化旅游、医疗健康、交通物流、电子金融、公共安全等领域的深度应用。提升兵团职工群众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加快数字政府、数字民生建设,推动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建立公共信息资源目录,推动重点领域基础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的信息资源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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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有序推进生物产业发展

重点发展兽用疫苗试剂制造和传统药材种植加工。以现有重点生物制药企业为骨干,加大动物重大疫病防治生物制品和生物兽药的开发力度,建设特色原料药、高附加值饮品和保健品生产基地。加快建设规模化、现代化的原料种植和饲养基地,保障原料供给和质量,形成集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为一体的产业发展体系。支持第一师阿拉尔市、二师铁门关市、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师可克达拉市、五师双河市、六师五家渠市、七师胡杨河市、八师石河子市、十师北屯市等发展生物产业项目。

第三节 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步伐

依托现有化工、铝和硅等产业基础,加强技术研发,延伸产业链条。化工新材料主要向特种工程塑料、生物可降解塑料、特种橡胶、聚氨酯、高性能聚烯烃等产品发展,铝基新材料主要向高纯铝、电子铝箔、蓝宝石等产品发展,硅基新材料主要向碳化硅、有机硅、多晶硅、单晶硅等产品发展。支持第一师阿拉尔市、四师可克达拉市、六师五家渠市、七师胡杨河市、八师石河子市、十三师新星市等发展碳、铝、硅基新材料项目。

第四节 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

支持企业开发智能农机装备。重点发展大中型耕作机械、精量播种机械、农产品成套收获机械等农业装备,以及多功能、智能化民用专用车辆等交通运输装备。积极研究引进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等行业龙头企业,支持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发展,鼓励研发低温动力电池、充电设施、推进与智能电网相融合的新能源汽车能量转换、检测维护技术与设备的研发与产业化。支持第一师阿拉尔市、二师铁门关市、五师双河市、六师五家渠市、八师石河子市、十二师、十三师新星市等发展装备制造项目。

第五节 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

围绕疆内及周边国家通信业发展和电子产品消费需求,紧抓国内新基建机遇,以信息传输业、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为重点,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推动铝基、硅基新材料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耦合发展,提高硅铝产品本地消纳能力。引导和培育龙头骨干企业,重点发展新型电子材料和元器件、电子耗材及配套产业,培育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支持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师可克达拉市、五师双河市、六师五家渠市、七师胡杨河市、八师石河子市、十二师等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

第六节 稳步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

依托疆内丰富的风能、太阳能资源,结合行业发展需求,布局包含储能在内的风光储、多能互补项目,降低弃风、弃光发电率。积极引进有实力和技术的光伏、风力发电企业落户兵团。推动建筑屋顶、农田灌溉以及无电地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探索核能发电项目。建设一批风电、太阳能项目,形成一定装机规模的新能源基地。积极发展非粮生物质能源,鼓励有条件的师市开展集中式生物废弃物制燃气推广应用,稳步探索开发地热能,扩大地源热泵使用范围。

第七节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按照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以技术创新为支撑,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进一步降低原材料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废弃物排放。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动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以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为重点,重点做好中水循环利用等新技术推广应用。围绕煤化工行业,做好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围绕水泥、钢铁等行业,推广应用废渣高效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资源节约化利用技术。围绕高载能和高排放工业企业,加强高炉煤气发电、燃煤锅炉综合能效提升、绿色高效制冷、变频设备等节能绿色技术、工艺、设备的推广使用。发展新型绿色环保建筑材料,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高固废综合利用能力。

第十九章 培优做强建筑业

牢固树立市场化观念和产业化思想,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确保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培育骨干建筑、勘察设计企业,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大力推广BIM技术、大数据技术,提升科技和信息化水平。与知名承包商组成联合体,通过联合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市政、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通过投资、收购、控股等方式,在疆外设立混合所有制公司,独立承揽建设工程,开拓建筑市场。

第二十章 升级发展现代服务业

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区域发展理念推进兵团服务业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第一节 增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动能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金融、农业技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推动服务业同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参与乌鲁木齐陆港区建设,加快石河子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培育阿拉尔、图木舒克物流枢纽,支持铁门关市等城市与地方共建物流枢纽。积极发展智慧物流、冷链物流、城乡配送和国际物流。积极发展贸易物流融资,健全文化旅游产业融资体系,推动科技金融发展。以现代农业科技园区为重点,支持发展农业科技研发。大力发展农业技术服务,培育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主体。推动十二师、铁门关、北屯、石河子、新星市等农产品集散地发展壮大,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以促进产业升级和提高效率为导向,培育发展工程咨询、商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人力资源、信用评级、供应链金融等产业。

第二节 提升生活性服务业供给质量

加快商贸、文旅、康养、教育培训等领域发展。大力发展商贸业,推动石河子、阿拉尔、图木舒克、北屯等城市加强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专业市场建设,打造品牌化消费聚集地,增强区域辐射能力。培育发展康养产业,支持医养结合,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教育培训业,扩大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办学规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促进产教融合,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顺应消费升级趋势,鼓励发展文化娱乐、体育健康、托育、家政、社区服务、会展业等多样化生活性服务业,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

第三节 完善服务业发展政策保障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分类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扩大民间资本准入领域。推动服务业聚集区建设,引导现代服务业在中心城市、制造业集中区域、现代农业产业基地集聚发展,推动服务业差异化、特色化布局。支持平台型服务业企业带动和整合上下游产业,促进产业深度融合。提升服务业标准化水平,引导服务业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动服务业重点领域创建国家级和兵团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带动能力强的服务业龙头企业,打造服务业品牌。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产业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多元化。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第二十一章 做精做大旅游业

围绕“旅游兴疆”战略,以兵地融合为主线,优化旅游产业布局,推动兵团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接待境内外旅游人数突破6000万人次。以“中国屯垦旅游”为主体品牌,与自治区旅游补位错位发展,构建“一心一圈两带多点”兵团文化旅游发展空间布局,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精品景区建设,改善旅游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创建5A级旅游景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共建兵地融合创新型旅游示范景区。坚持全域旅游发展理念,扶持发展多类型旅游市场主体,推进旅游与特色农业、文化、康养等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屯垦旅游、边境旅游,积极开发乡村旅游、低空旅游、自驾旅游等多元产品,开发文创旅游商品,延伸旅游消费产业链。建设完善兵团智慧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政务管理平台,建成运营“一部手机游兵团”APP,加快A级旅游景区5G网络建设,提高旅游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旅游领域安全监管、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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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增强开发区产业聚集能力

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赋予开发区更多的自主权,充分释放开发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将开发区培育成为壮大兵团综合实力的主战场、招商引资的主力军、产业发展的主引擎、聚集人口的蓄水池、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第一节 持续深化开发区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兵团开发区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一个师集中办好办强一个园区”原则,以国家级开发区和发展水平较高的兵团级开发区为主体,对区位相邻、相近开发区进行优化整合。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赋予相应经济管理权限,简化重大事项管理层级,支持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各师市赋予开发区财政事权,构建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和独立核算机制,实行增量分成的财税激励政策,加大对开发区建设的财税支持力度。允许开发区设立不以政府性融资为目的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和产业基金,进一步增强开发区市场化融资能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奖优罚劣的人事制度,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第二节 完善开发区空间布局

综合考虑交通区位、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条件,在符合条件的师市因地制宜设立开发区。对兵团农业科技园区进行清理整顿,明确园区的规划范围、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推动园区成为农业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试验区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与自治区地州合作共建园区,实现产业集聚、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竞争有序、区域平衡。与对口援疆省市合作共建园区。

第三节 加快推动产业聚集

适应新一轮产业变革趋势,通过优化开发区功能、强化产业链条、扶持重大项目、支持科技研发、腾笼换鸟等措施,加快产业聚集。支持农副产品加工、纺织、化工等传统产业通过技术改造向中高端迈进,积极引进和培育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形成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打造国家级产业集群。

第四节 大力促进创新发展

把开发区打造成为整合创新要素最有效的载体、融汇创新抓手最核心的平台、集聚创新产业最丰富的区域、探索体制改革最活跃的前沿。鼓励开发区推行管理和运营分离改革,引导社会资本和专业机构参与开发区建设运营。加快推进开发区实行“先建后验”管理模式,开展容缺审批制、告知承诺制,深入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在开发区开展“组团式”援疆,鼓励师市与央企、援疆省市以“飞地经济”模式合作共建开发区。支持开发区复制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

第七篇 立足扩大内需 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

抢抓历史机遇,结合国家扩大内需战略,依托强大国内市场,找准着力点,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壮大兵团综合实力。

第二十三章 大力推进消费升级

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消费升级需要,丰富提升传统消费,培育发展新型消费,增加公共消费,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性作用。

第一节 丰富提升传统消费

实施质量强兵团战略,以质量品牌为重点,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等升级消费,深挖传统消费潜力。打造以师团优质工农业产品、特色旅游休闲资源为依托的各类节庆活动,扩大具备地域特色的“桃花节”“美食节”“丰收节”等主题促销活动影响力,培育特色消费网红打卡地。繁荣早夜市经济,规划布局早夜市街区,形成具有地标性质的早夜市经济示范街区。发挥商会平台作用,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积极参加各类展销活动,以展促销。利用新疆多个综合保税区和口岸优势,打通平行进口车本地销售瓶颈,吸引内地消费者采购。改造提升步行街、商业街、消费聚集区的综合配套和承载能力,形成区域消费中心。加快发展品牌化的连锁便利店,健全连接城市、团场的物流配送网络,拓展丰富社区服务中心、便民中心等公共机构的便民、利民、助企服务功能。支持外贸转内销,鼓励、帮助外贸企业建设国内营销渠道和创建自主品牌,鼓励建设进口商品分拨中心、直销中心等,扩大进口商品销售。

第二节 培育发展新型消费

优化提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居民消费网络化、智慧化、平台化。加快教育、医疗、养老、家政、文旅、体育等社会服务和传统商贸服务在线对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数字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等新模式新业态。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开展绿色商场示范创建,鼓励商超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扩大绿色、生态、有机鲜活农产品消费。推进“互联网+社区”建设,扩大智能快递服务站、无人售货机等智能终端的服务点和覆盖面,提升职工群众消费便利度。依托数字经济,加快新型消费与制造业协同发展,加快发展“制造业+数字化+新消费”,开发生产功能完善、符合现代时尚需求的数字工业产品,实现新供给引领新消费。

第三节 构建放心消费环境

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消费者权益保护、重要产品追溯等机制,加大国家新型消费标准宣传力度,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泄露隐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监管执法的技术支撑能力,提高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健康产品和服务的安全保障水平,鼓励开展产品质量、信用公开承诺,着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坚持依法依规监管,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平稳。

第二十四章 积极拓展投资空间

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

第一节 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投资力度

精准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围绕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合理扩大有效投资。加快补齐基础设施、老旧小区、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以项目促产业,以产业带经济,推进农副产品加工、纺织服装等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建设,补齐产业链、延伸产业链,加快企业技术升级改造,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大科研设施投资力度,引进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形成产业集群和产业联盟。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建立健全项目谋划、储备和推进机制,高质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第二节 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

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破除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领域的门槛,取消各类阻碍民间投资的附加设置条件,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加强政策服务,引导银行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拓宽低成本融资渠道,增强民间投资能力。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探索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项目试点,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第三节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并联审批,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深化投资项目承诺制、代办制改革,开展区域性评价试点。在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前提下,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构建多元化融资平台。大力推动产业发展基金应用,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强政府投资规范管理,优化政府投资的方向和结构,科学编制政府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投资项目属地化监管机制。

第二十五章 建设物资保障体系

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强化粮、棉、油、糖、肉等基本生活物资和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储备设施建设。建立粮食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完善收储调控,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开展粮食节约行动,保障粮食安全。提升农副产品保障能力,打造绿色环保、质高量大、反季节周期的农副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全力打造面向全国供应的生猪全产业链体系,加快冷链物流配套,运用现代技术建设大型猪肉储备库,备用市场调节。

第八篇 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做强城镇平台载体

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生态、农业、城乡国土空间布局,实现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第二十六章 优化调整国土开发保护空间

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支持城市化地区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优化城市功能,引导产业向开发区集群化发展,促进产城融合。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促进兵地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协同发展,实现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支持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在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上,围绕新疆“三屏两环”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构建兵团重要生态屏障、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体系。加强生态分区管控,支持生态功能区的人口逐步有序转移。

第二十七章 构建区域城镇发展新格局

着力优化兵团城镇发展布局,推动形成以城市为依托、城镇为支点、与周边城镇优势互补的区域城镇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主动融入新疆城镇布局

形成与自治区城镇相互嵌入的“一环两带、三中心、多组群”兵团城镇空间布局。以阿拉尔、图木舒克为中心,着力共建阿克苏-阿拉尔-阿瓦提-温宿、喀什-阿图什-图木舒克-草湖、库尔勒-铁门关-尉犁、和田-昆玉-墨玉-洛浦、若羌-且末垦区等城镇组群,建设环塔里木盆地垦区城镇圈。以石河子市为中心,积极融入天山北坡城市群,联合做强乌鲁木齐-五家渠-十二师、石河子-玛纳斯-沙湾、克拉玛依-胡杨河-奎屯-乌苏、哈密-新星等城镇组群,打造天山北坡垦区城镇带。以可克达拉和北屯市为主导,大力支持边境师市、团场发展,加快发展阿勒泰-北屯、伊宁-可克达拉-霍尔果斯、博乐-双河-阿拉山口-精河、塔城-白杨-额敏等城镇组群,建设沿边垦区城镇带。

第二节 完善兵团特色现代城镇体系

打造石河子、阿拉尔、图木舒克市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北屯、五家渠、铁门关、昆玉、双河、可克达拉、胡杨河、新星市地区性中心城市,完善和提升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人口和经济承载力。推进中心团场(镇)建设。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好、开发开放潜力较大的边境特色重点城镇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集聚加工物流、旅游等产业要素,吸引更多人口落户。稳妥推进兵团行政区划调整和设市建镇工作。因地制宜建设特色小镇。

第二十八章 打造高质量城镇平台载体

遵循城市发展规律,把握兵团城市发展的特殊性、差异性,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推动产城融合发展

明确城市发展定位,加强城市产业功能区建设,合理布局商业、办公、居住、生态空间,加强金融商务、会展咨询、文化康养等高端服务功能配置,构建产业与城市服务功能融合互促的复合型活力城区。以实体经济发展为导向,聚焦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培育和引进分工协作的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大力推进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完善配套产业设施、居住设施、服务设施,推动开发区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开发区由生产基地向城市功能组团转变,实现产业发展与城镇功能融合。

第二节 完善市政公用设施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建设综合治理信息平台,推进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和老旧设施改造。提升城市交通设施能力与品质,增强城市供水能力和城市燃气供应保障能力,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提升城市污水处理效率,推进城市清洁取暖供热、通信网络保障,开展城市照明节能改造,消除城镇各类照明盲点暗区,加快绿色城镇建设和改造,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利用,因地制宜发展海绵城市,推进园林城市建设。到2025年,管道燃气普及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85%、70%和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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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提升城镇公共服务品质

加强城镇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科学布局城镇卫生服务机构,推动建立兵地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增强医疗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兵地、异地社会保障互联互通。优化社区生活服务网络,扩大普惠性养老、幼儿园和托育供给。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和方式多元化。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依托城镇加快先进文化示范区建设。

第四节 完善城镇治理体系

创新完善“师市合一”“团镇合一”特殊管理体制机制。统筹规划城市空间功能布局,加强建筑设计和城市风貌管理,将红色基因、兵团文化、历史文化有机融入城市建设,提升兵团城镇的整体形象和综合实力。推动智慧城市建设,运用数字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畅通公共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和运行机制,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认证、激励和标准。切实增加投入,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完善重大灾情预警、救治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物资保障管理。全面推进人民防空各项职能落实,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健全城镇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

第二十九章 推动区域城乡统筹发展

坚持区域发展理念,形成主体功能区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大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第一节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统筹南疆、北疆和边境师市协调发展,立足发挥比较优势,探索建立兵地融合、师市合作协调发展、市场要素流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社会安全协同保障、生态环境共治共享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大力推动北疆师市高质量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创新北疆师市支持南疆团场发展新模式,打造兵团经济的重要增长极。着力推进南疆师市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边境师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边境师市地缘资源优势,积极培育发展外向型经济,增强守边固边富边强边能力。

第二节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职工群众生活差距为目标,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健全完善城乡要素合理配置机制,促进人才、土地、资金、科技成果等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机制,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社保、社会救助等资源城乡共享。推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

第九篇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增强支撑保障能力

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着力提升基础设施供给质量,为兵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第三十章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畅通道、促融合、强基础、优衔接、提品质”的原则,合理布局交通通道,加强网络节点建设,促进融合联动发展,强化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衔接,提升智能化、通达度、通畅性和均等化水平。

第一节 加快完善铁路网络布局

依托南疆、北疆、东疆、天山铁路环线,加快完善铁路网络布局,推进兵团“入市进园”铁路网络基本形成,基本实现铁路“客运站入市区、货运站场入园区”的规范化站场设置。推进5条支线铁路和15条铁路专用线建设,提升铁路网络对兵团各级节点的覆盖,促进多式联运,实现运输结构优化,降低物流成本,解决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问题,铁路运输绿色低碳优势进一步显现。

第二节 大力推进公路互联畅通

依托三大进出疆通道和疆内“环线+直联通道”,构建陆桥、环塔、环准、沿边等四大交通运输通道。畅通团连对外衔接的骨干交通运输网络,着重提升农村公路服务品质,加快消除“断头路”,推进以团镇、主要经济节点、重要枢纽等为中心的对外快速公路通道建设,全面提升兵团快速出行质量,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公路网络。到2025年,干线公路网络进一步完善,公路总里程达到4.5万公里,其中二级以上公路里程突破1万公里,实现具备条件的团场有迂回通道联通,基本实现团场与周边城镇之间30分钟通达,4A级以上景区实现二级公路覆盖。农村公路路况和服务品质显著提升,建成一批带动效应显著、示范作用突出的美丽乡村公路,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

第三节 着力构建航空服务保障体系

加快推进支线机场、通用机场和起降点建设,完善民用运输机场通用航空服务设施,挖掘通用航空作业飞行潜力,建设通用航空货运集散基地,建立全疆“支-通”短途运输网络,实现区域性互联互通。积极发展“通用航空+”跨界融合,打造便捷高效的通航旅游体系,在有条件的师市建设通航社区、通航小镇、飞行营地等。扩大航空教育培训规模,提升航空维修与制造能力。构建兵地一体化航空应急救援基地,提高航空应急救援保障水平。开展通用航空低空保障系统建设与应用试点,建设以兵团为主体、新疆民航做支撑的低空通用飞行雷达监控和飞行报备系统,有效提升通用航空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航空运输规模稳步扩大,南北疆航空运输网络形成体系,总体实现所有垦区运输机场或通用机场全覆盖。

第四节 加快促进交通运输融合发展

结合师市产业布局、旅游发展和资源开发,推动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积极推进“房车营地”布局谋划。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与商贸流通、能源设施、水利设施、市政设施的一体化发展。以铁路车站综合开发为载体,发展高铁经济和站区经济。依托国家级物流枢纽,强化铁路货运站场、物流基地与公路站场的衔接,促进货运枢纽与开发区联动。依托机场布局,促进临空经济和航空经济发展,强化航空运输与航空工业、服务、知识的融合。积极推进兵地融合和军民融合发展,着力联通陆路、优化航路,实现兵地共建共享、军地交通良性互动。把握全球新一轮信息技术变革趋势,抢抓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机遇,立足兵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以交通运输与产业创新双向结合,着力创造新供给、激发新需求、培育新动能,开展新技术与新运营模式试点,扶持新型交通装备产业,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网联化建设,使兵团在交通运输融合发展领域成为“并跑与领跑”者。

第三十一章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整体功能为主线,全面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涉水事务监管能力。

第一节 加快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

按照兵地“一盘棋”、共建共享的原则,构建以蓄水为基础、以节水为关键、以调水为补充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兵团骨干水资源配置工程、灌区节水工程建设,积极参与自治区重点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建设兵团配套工程,进一步增强跨流域、区域水资源调配能力。到2025年,兵团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城乡供水保障程度明显增强,用水总量控制在118.84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

第二节 构建水安全保障基础设施网络

围绕自治区骨干水网建设,完善兵团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着力补齐供水、防洪、生态、信息化等突出短板。加快推进奎屯河引水工程等重点中小水源工程及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建设。加快重点新扩建团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参建自治区玉龙喀什等山区水利枢纽和兵团配套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水资源配置和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配合推进自治区重大工程前期研究。积极推进重要内陆河兵团河段防洪工程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和城市防洪能力建设,推进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升防洪减灾能力。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加强水源涵养、河湖保护和地下水保护,稳妥推进退地减水,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依托现有水利通信网络基础,加强涉水信息监测,建立完善水利信息数据库和监管平台,着力提升灌区、水库、水旱灾害防御等水利信息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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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强化涉水事务监管

加强水资源、水旱灾害防御、河湖、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监督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强化取用水管控,加强水资源全过程监管,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洪旱灾害应急预案,强化水旱灾害防御统一调度,建立病险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常态机制,加强水安全风险管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河湖监管,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登记和确权,依法管控水域岸线,推进河湖健康评价,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加强水利工程监管,完善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监管制度,探索新型监管模式,规范建设市场公平竞争,推进运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全面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水土保持监管,提高固土保水能力。

第三十二章 加强能源保障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兵团能源资源和区位优势,以清洁低碳、安全高效为目标,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提高能源开发利用效率,提升能源发展质量。

第一节 优化电源电网结构

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提升煤电机组利用效率。优先发展城镇和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加大火电灵活性改造力度。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大水电项目开发力度,优先发展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十四五”期间,培育北疆、南疆和东疆3个大型清洁能源基地。新增风电和光伏装机容量23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0%。

鼓励建设调节电源。加快建设抽水蓄能和化学储能设施,提升兵团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在北疆、东疆等条件适宜地区建设抽水蓄能、化学储能项目,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按10-20%左右比例配套建设储能设施。

加大电网建设力度。以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支持清洁能源外送、提高师市供电可靠性为目标,重点推进兵团准东工业园至北疆负荷中心输电工程、第九师清洁能源外送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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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提升煤炭发展质量

有序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合理增加煤炭产能,减缓外购煤炭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整合一批、关停一批煤矿。到2025年,兵团大型煤矿产量占比显著提高。加强煤矿安全技术改造,提高煤矿先进技术装备水平和采煤机械化程度,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新建扩建储煤场地,改造现有设施,进一步提高存煤能力。通过“产销联动、共建共享”,在南疆、北疆筹划开展“兵团储配煤基地”建设。

第三节 完善油气产供储销体系

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推动油气勘探开发在兵团辖区内扎根落户,弥补兵团油气生产短板,力争实现油气供给增储上产。

完善油气管网输配设施。加快石油天然气管网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原油、成品油管道,优化长输高压管线、城市次高压管线和园区中低压管线配套,形成兵团油气管道“由点成线”的配置格局。加强主管道与各团场天然气管道的连接,优先安排大型油气石化基地配套的管网建设。

加强师市油气储备调峰能力建设。逐步形成供气企业年销售量10%、地方日均3天需求量、城镇燃气企业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

第四节 推动能源消费革命

推进能源绿色消费。加快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与能源结构优化协同促进。坚持节能优先方针,加强重点行业能效管理,优化用能方式,严格控制能效和排放标准,加强节能监察,促进节能减排。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提高到20%。

有序实施电能替代。大力推进终端用能清洁电能替代,提高城镇终端电气化水平。以电能替代散烧煤、燃油为重点,因地制宜、分步扩大电能替代范围,实施煤改电工程。到2025年,实现电能替代6.5亿千瓦时。

持续推进“气化兵团”工程。提高天然气覆盖率和供气能力,有序协调发展城镇燃气,推广农村天然气应用,优化用气结构。到2025年,全兵团用气量达到9亿立方米,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提高到3%左右。

第三十三章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光纤宽带、4G、5G、窄带物联网(NB-IOT)、广播电视网等多网络协同发展。持续扩大光纤宽带和4G网络覆盖深度和广度,提升接入能力和网络质量,基本实现光纤宽带和4G网络全覆盖。提升兵团5G网络覆盖率,加快5G基站机房、电源、管道等配建工作。加快窄带物联网(NB-IOT)网络部署和基站建设,推进城市治理、生产制造、物流服务等领域建设应用感知系统,实现感知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加快推进兵团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持续深入实施“三网融合”,推进有线、无线网络和卫星一体化综合覆盖,建设新一代广播电视基础网络,完善提升干线的路径保障和高带宽回传能力。统筹规划兵团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有序发展混合云,推进建设具备计算能力、桌面交付能力、存储空间和软件服务能力的云计算中心。

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针对重点行业打造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平台,加快完善数据集成、开发工具等关键技术,汇聚整合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设备运行、经营管理等数据资源,推动工业设备和业务系统“上云”。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基于技术和产业发展优势发展专业化服务,提供行业系统解决方案。

加快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适度超前布局充电桩,完善兵团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加快特高压入疆,大力培育特高压、超高压装备及核级电缆制造业,加快电网数字化改造升级。

第十篇 实施文化润疆工程 建设先进文化示范区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凝聚人心为根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实施文化润疆工程,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当好凝聚各族群众的大熔炉,发挥先进文化示范区作用。

第三十四章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持续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广泛开展“五共同一促进”创建活动,大力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第一节 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深入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统工程,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兵团国民教育、干部教育、职工教育、青少年教育和社会教育全过程。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坚持课堂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大力推进面向青少年的“筑基”工程,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兵团义务教育阶段必修内容。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发挥党校、高校的主阵地作用。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从政治学、文化学等多学科角度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研究。

第二节 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和纠正针对任何民族的歧视性做法,促进各民族共同迈向更高水平的现代文明。推动民族团结联谊活动走实走深,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政策法律,帮助解决困难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团结关爱帮扶工作,在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中广泛开展“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促进各民族学生共同学习共同成长。

第三节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为主渠道主阵地,在强意识、见行动、促成效上下功夫,推进兵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建设,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典型示范培育,精心打造一批示范点。建立兵团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数据信息库。深入细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发掘和广泛宣传各民族团结奋斗、守望相助的典型故事与先进人物,加强宣传报道,大力营造学习模范、宣传模范、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大力推进兵团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团场连队工程,落实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优惠政策,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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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

坚持以先进文化为引领,大力弘扬时代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传播兵团精神和老兵精神、胡杨精神,进一步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力、扩大军垦文化影响力、增强先进文化示范引领力。

第一节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形成的伟大精神,传颂好军垦战士、戈壁母亲、沙海老兵、兵团新兵等光辉形象。全面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传播现代文明理念和行为方式,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习俗风尚,推广现代文明生活方式。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推进诚信文化建设,提倡勤俭节约,鼓励勤劳致富。

第二节 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构建覆盖兵团、辐射地方、具有兵团特色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扩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强化主体责任,将文物安全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提高历史文物、革命文物、屯垦戍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实施文化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工程、兵地公共文化共建共享工程,整合师市、团镇、连队(社区)文化服务资源,进一步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兵团文化辐射地方的能力。实施兵团屯垦戍边标识体系建设工程,提升兵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文化内涵,打造一批具有兵团特色的军垦文化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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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提升先进文化传播力

推动文化润疆工程规划(2021-2030年)高质量、高水平实施,深入实施“先进文化传播工程”“兵团军垦文化红色基因传承工程”“广播电视传播力补短板工程”等,建设一批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重点工程。搭建文化交流、共享平台,打造先进文化传播、教育基地,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推出一批反映新疆历史、具有中华文化底蕴、融合现代文化、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支持历史文物遗址保护利用和博物馆建设,深入挖掘新疆同内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内涵,有计划、分批次组织干部群众开展参观学习活动。推进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生态教育、历史教育相融合。启动兵团第三轮修志工作,推出一系列史志优秀成果,打造富有时代特征、寓教于乐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宣传好、传承好兵团精神和老兵精神、胡杨精神,形成文化品牌,更好地发挥文化的辐射、引领和带动作用。广泛开展各民族与内地发达省份的文化融合活动,多渠道、多层次传播、展示中华历史文化、民族团结故事、现代新文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升中华文化传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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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同发展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创新文化行政管理方式,构建有利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多元发展的体制机制,激发文艺创新创造活力。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完善有利于市场主体、民营资本参与兵团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规划建设城市文旅消费聚集区,实施一批具有较强示范效应和拉动作用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推进文化与旅游、教育、体育、社区服务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兵团文旅产业发展骨干企业,推动兵团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同创新发展。

第五节 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坚持以群众健康为中心,加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支持户外运动营地等体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探索体育、健身场地与商住、娱乐等建设项目综合开发和改造相结合,提升群众健身的便利性和可及性。实施兵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突出体育强兵团、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师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团镇三级联创,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深化体教融合,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普及提高,加快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支持冰雪、沙漠运动发展。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建立全民健身活动竞赛体系和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加大与社会力量合作,积极参与、承办国际、国内体育赛事,创新举办具有兵团特色的体育、健身赛事,促进健身休闲、竞赛表演等产业发展。挖掘赋予运动、健身项目文化内涵,大力弘扬竞技体育中所蕴含的顽强拼搏、突破自我的中华体育精神,发挥体育文化在对外交流交往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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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篇 保障改善民生 增进职工群众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和完善兵团公共服务体系,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增强非基本公共服务弱项、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底,增进各族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十六章 提高收入水平

多措并举促进职工群众增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健全各类市场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职工群众财产性收入。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加快人才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中高层次人才兼职、创业、创新鼓励和奖励机制,提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水平。完善再分配机制,落实社保、就业、培训等各类政策性补贴。发挥慈善事业的第三次分配作用,鼓励企业回馈社会。

第三十七章 强化就业优先战略

围绕兵团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持续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第一节 扩大就业容量

进一步改善就业环境,加大援企稳岗扩就业支持力度,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就业岗位,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发挥城镇平台载体功能,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做强纺织服装、农产品深加工、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提升产业就业容量。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促进就业的作用,加大对初创实体的支持力度,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积极推动新增人口、就业困难人员、团场富余劳动力、少数民族群众等多渠道就业创业,重点做好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自主创业补贴等政策。持续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

第二节 提升就业质量

完善职业院校学科设置,优化公共实训基地布局,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完善兵团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再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劳动者从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依托开发区培育和创建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完善校企互聘共用师资队伍的体制机制和优惠政策,推动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依托企业强化学生实习实训,提高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提高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覆盖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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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完善就业保障

健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构建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联动机制。推进就业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深化职称评定制度改革,鼓励中高端人才到基层一线和南疆师市、边境团场就业创业。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完善劳动民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三十八章 实施教育强兵团战略

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大力实施教育强兵团战略,着力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一节 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动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同步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增加特殊教育、专门教育服务供给。办好兵团区内初中班,创新兵团、北疆师市优质学校帮扶南疆及边境团场学校的机制。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支持寄宿制初高中项目建设,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进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式发展。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推进“部兵合建”石河子大学,支持“省部共建”塔里木大学,推动实施新一轮“双一流”大学建设重大改革举措,推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支持高校培育建设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进一步改善高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能力。

第二节 提升人才培养能力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广泛开展德育美育体育教育,加强劳动教育,发展素质教育,培养爱国爱疆、担当奉献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优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布局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结构,大力培养职业技能人才和科研人才,全面提升人口素质。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教育与产业、就业协同发展。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尤其是医学类专业人才。

第三节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考核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做好师范生培养管理,充实学校师资力量。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分类推进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中职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选派教师到基层支教。实施“特岗计划”,加大教师补充力度。承接实施“中小学银龄讲学计划”“高校银铃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国培计划”“全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示范培训计划”。推动高校建设教师发展中心,全面开展高校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继续推进师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充分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关心偏远、边境团场教师生活,提高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明显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第四节 建设全民终身学习型社会

建立终身学习体系,大力提高国民素质。支持兵团开放大学转型发展,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大力发展继续教育,鼓励高等院校、中职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多层次的教育、培训。支持社会力量投入学前教育、举办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增强和完善社区教育服务功能。加快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鼓励有条件师市建设老年大学。推进名师远程教学和优质教育、培训资源网络共享,大力发展在线教育、培训新模式,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教育、培训服务的力度,推进“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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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增强基础性、兜底性保障。

第一节 健全和创新社会保障体制机制

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兵团级统筹。完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进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互补衔接,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探索推进工伤康复体系建设。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

第二节 提升社会保障政务服务管理水平

完善社会保障政务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强化社会救助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为参保人员、救助人员及相关单位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实施信息化全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构建一体化业务受理经办服务平台和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应用服务平台,基本实现面向群众的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积极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在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的运用,开展兵团“金保工程”三期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的便利化、快捷化和安全性。

第三节 促进兵地社会保障融合发展

深化兵地社会保障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兵地社会保障体系互联互通,进一步扩大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疗机构范围。大力推进兵地社会保障信息共享,坚持协商共治,完善医保、医疗、医药谈判协商机制,不断增强兵地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促进兵团社会保障高质量发展。统筹衔接兵地社会救助制度。

第四十章 全面建设健康兵团

深入实施健康兵团行动,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提高职工群众健康水平。

第一节 深入实施健康兵团行动

深入推进健康兵团专项行动,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加强早期干预,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健康团场、健康连队。人均预期寿命继续保持全国较高水平,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高。

第二节 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以兵师团三级疾控机构为骨干,二、三级以上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疾控体系,做强兵团疾控中心。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健全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医防协同机制。建立智能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传染病防控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机制。坚持中西医并举、中西药并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治方面的独特作用。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补齐妇幼保健、采供血、精神卫生、卫生监督、职业病防治、托育等短板。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稳定基层公共卫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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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依托疆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建设区域性医疗中心,推动优质资源扩容下沉。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设,每个师市(不含十一、十二师)至少有一家三级综合医院。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发展,加强中医专科医院、兵师综合医院中医专科、团场医院中医馆建设。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大专科医师培养力度。加大康复人才培养,提升康复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推动二级以上医院开展预约诊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支持四师可克达拉市、十师北屯市等打造康养示范城市。加大疆外兵团外医疗人才引进和内部医疗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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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深化师域医共体、兵团乌鲁木齐区域医联体改革,推动兵师医院辐射带动团场医院、连队(社区)卫生室,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合理就医。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兵团医疗卫生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规范药品供应保障。健全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强化全行业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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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加快平安兵团建设

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牵引,健全党领导的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开创平安兵团建设新局面。

第一节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

健全完善大数据支撑下的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社会面防控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加强社会面“网格化”巡控,加快推进专业巡控队伍建设。加强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保卫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第二节 积极推进共建共治共享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创新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推动城乡互动共治。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激发基层治理活力。拓宽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形式和渠道,做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和典型宣传,开创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新局面。

第三节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社会矛盾风险排查预警和调解机制,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推行“阳光信访”“网上信访”“责任信访”,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深化访调对接,推动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对特定人群的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

第四十二章 强化重点群体关爱服务保障

注重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人群的帮扶,重点做好“一老一小”、退役军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患者及因突发事件而陷入困境人员的关爱帮扶。

第一节 加快发展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降低养育成本,有效扩大普惠性服务供给。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普惠性养老、托育资源供给。加快养老与医疗、旅游、文化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提高养老院护理型床位占比。支持兵团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增设养老、家政、托育等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健全养老托育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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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健全社会福利服务网络

多渠道增加残疾人服务供给,从基本照护到养老医疗,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设施,推进精神卫生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推进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保障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基本殡葬需求。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提升救助保障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和疾病应急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制度,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创新发展急难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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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全方位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参与兵团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和女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和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和全面发展的制度体系,完善儿童关爱保障政策,优化儿童福利保护机构布局,加强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的救助干预。完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力度,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促进家庭服务多元化发展。

第四节 促进兵团青年全面发展

坚持青年优先发展理念,建立健全服务青年发展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实施兵团青年思想政治引领行动,大力弘扬兵团精神和老兵精神、胡杨精神。实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行动,建设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促进各民族青年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实施青年创业增收和就业提升行动,加大青年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多措并举引进青年人才。实施青年友好型社会创建行动,建设师团“青年之家”,维护青年合法权益,帮助青年解决求职就业、婚恋交友、子女教育、父母赡养等现实难题。

第五节 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

建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推进退役军人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做好思想政治、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军休服务、抚恤优待、英烈褒扬和双拥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推进退役军人信息化建设,促进服务管理创新和工作效能提升。新建一批军人公墓、光荣院、优抚医院、烈士纪念设施等,组织实施兵团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支持退役军人到兵团就业创业、建功立业,激励退役军人在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奋斗历程中实现人生价值。

第四十三章 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合理确定土地和住房供应规模,坚持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满足不同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保障职工群众住房需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稳步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改善职工群众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按照“民建公助”方式,推进连队抗震安居住房建设,保障连队职工群众住房安全。开展兵团连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连队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到2025年前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以前建成老旧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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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建立应急管理体制,突出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加强应急管理基础能力保障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第一节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协调,构建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立部门之间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和各级统一的应急指挥体系以及兵地应急救援协同机制。完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完善社会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宣教培训能力建设,提高公众参与能力。到2025年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较“十三五”末预期分别下降15%、33%、20%,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第二节 加强应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兵师综合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强化应急管理执法装备和综合救援装备技术支撑。实施师团火灾防治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城镇消防站和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程建设。科学规划各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布局,丰富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坚持社会共治,实施应急避难场所和宣教科普建设工程。强化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加快推进智慧应急信息化建设。筑牢防灾减灾救灾基础,持续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

第三节 提升应急救援保障水平

加大安全生产及应急预防专项资金投入。加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师市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大应急通讯、指挥车辆和先进适用专业救援、执法装备配备力度,提升应急指挥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完善铁路、公路、航空应急运力储备与调用机制,构建多维立体的运输网络,提升应急物资快速调拨和紧急配送能力。加强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和快速恢复保障能力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感知网络、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提升应急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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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篇 坚持绿色发展 当好生态卫士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履行生态卫士职责,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美丽兵团。

第四十五章 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方向,健全完善政策管控体系和引导保障机制,推动兵团提高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促进绿色发展转型。

第一节 强化空间用途管控

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健全和完善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监测预警、评估督查、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兵团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施土地、矿产等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程,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体系建设,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能力。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形成覆盖兵团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科学划分环境管控单元,统筹推进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强化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的有效保护,确保兵团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兵团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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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探索绿色发展新机制

完善体现不同主体功能区特点和生态文明要求的师市团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突出绿色发展指标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加大能源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权重。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兵师团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完善绿色发展引导机制,优化生态保护区域财力支持机制,切实加大对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特别是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财力支持。健全绿色农产品市场体系和标准体系。探索推进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健全污水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建设计量设施,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完善城镇供水及再生水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生态补偿制度。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推动建立资金渠道多元、金融服务有效、健康可持续的绿色投融资服务体系。

第三节 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完善绿色制造、绿色园区和绿色技术政策支持,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引导兵团重点工业企业制定绿色改造提升计划,支持具有行业主导地位、积极性高的重点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建设。全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支持企业开展各类绿色认证,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扩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健全绿色交通体系,优化调整运输结构,促进运输组织方式创新,逐步减少重载柴油货车在大宗散货长距离运输中的比重,因地制宜推广新能源汽车。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加强绿色消费引导,形成绿色消费习惯。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兵团教育体系和宣传体系,引导干部职工群众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第四十六章 推动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

加强能源资源全过程节约管理和重点领域管理,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利用效率,推动利用方式根本性转变。

第一节 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大幅降低能耗强度,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增速,协调推进兵团高质量发展和能源高效利用。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深入开展能效对标达标及领跑者引领行动,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全面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源计量体系建设和能源审计工作。深化工业领域节能,严控高耗能行业违规、盲目发展,进一步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强化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建立健全绿色建筑实施方案,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深入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实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规模。科学确定地下水管控指标,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对水资源短缺地区实行更严格的产业准入、取用水定额控制。加快农业、工业、城镇节水改造,开展节水综合改造示范。

完善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效率,加大闲置废弃土地储备盘活力度。到2025年,兵团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6万公顷以内,国土开发强度控制在3.5%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控制在1950公顷/亿元以下。

优化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格局,科学筹划兵团矿产资源合法、合规、合理开发利用。大力推进兵团基础地质调查。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积极开展兵团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全面摸清兵团各类矿产资源基础数据。以铜、锌、钛、黄金等矿产资源为重点,履行矿产资源行政职能,依法依规加强已授权的三类及部分二类矿产资源行政管理。完善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制度,建立以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为主要内容的矿产资源约束性指标体系,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第二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着力构建以开发区为平台的产业循环体系,加强开发区能源资源的梯级利用和系统优化,促进开发区内产业循环耦合。引导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建设绿色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分区、十三师淖毛湖开发区等绿色循环发展,推动空间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的试点示范。推动重点行业资源消耗减量化,支持引导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进程。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清洁化生产,推动农作物秸秆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构建生态循环农业产业链。加快废旧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实施资源回收利用工程,积极支持再制造业发展。推进城乡循环发展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城乡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与再生资源利用相衔接,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低值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促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因地制宜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再生水利用、热电联产、工业余热供热等循环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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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

以巩固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根本,强化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久战,全面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第一节 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细化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落实兵师团三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坚持依法治理,加强生态保护综合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加快补齐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短板。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机制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规范环境治理市场行为,强化环境治理诚信建设,促进行业自律。积极参与环境污染和节能指标市场化交易体系。坚持多方共治,明晰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到2025年,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政策法规体系。

第二节 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打赢蓝天保卫战。坚持标本兼治,开展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严禁“三高”项目进兵团,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调整优化兵团能源结构,控制和压减煤炭消费总量,逐步降低煤品燃料消费比重。实施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推动能源替代。开展城乡粉烟尘控制,加强施工和道路扬尘控制。

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推进重点流域和主要污染水体整治修复。加强流域上下游和跨界水体环境治理协调配合和联防联控,与自治区共同推进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保护工程。强化城乡污水治理,严格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确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实施河湖生态治理与恢复工程,持续推进八一水库、蘑菇湖水库等湖库生态治理与恢复。到2025年,兵团国控断面水质目标达到国家要求,兵团城市及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源监管。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科学施肥技术,持续推进废弃农膜污染综合治理和考核,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土壤污染治理,推进农田土壤污染长期监测点建设。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强化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控,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大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力度,强化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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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系统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健全森林草原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围绕“三屏两环”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推进兵地生态融合共建,巩固和强化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塔里木河流域水沙协同治理,主动参与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建设,推进阿尔金草原荒漠生态治理区生态保护与修复,积极参与自治区重点流域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国土绿化,加大防沙治沙工程和三北工程建设力度,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防护林、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草原生态保护及修复治理工程建设。重点抓好绿洲外围荒漠林保护、农田防护林和防风固沙基干林,以及连队居住区绿化建设,构建以乡土植物为主的乔灌草结合、多层次梯度配置的生态保护屏障。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强退化林网修复重建,健全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加强中幼林抚育,加大公益林管护力度。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基础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完善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积极推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国家储备林建设。全面深化林业草原改革,推行林长制,健全完善兵团草原承包经营和人工防护林承包管理制度。加快发展林草产业,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严格保护森林草原,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支持具备基础的师市积极参与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创建,打造具有兵团特色的生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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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篇 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以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重点,把兵团对外开放纳入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向西开放的总体布局,积极参与自治区“一港、两区、五大中心、口岸经济带”建设,丰富对外开放载体,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创新开放型经济体制,打造对外开放和沿边开放高地。

第四十八章 积极参与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建设

坚持“资源整合、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充分发挥第十二师区位优势,全方位参与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建设。以六师、八师为重点区域,积极参与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现代物流、国际商贸、出口加工、先进制造等产业发展平台建设,支持十二师、六师、八师、七师和二师发展外向型产业。积极参与推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申建工作。

第四十九章 推动喀霍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高质量发展

将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打造成兵团向西开放发展的重要窗口,全面落实中央赋予的特殊优惠政策。主动对接自治区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新发展阶段规划建设,推动实现规划统筹、政策同享、发展融合。优化兵团分区产业布局,创新开发区运营模式,拓展投融资渠道。喀什兵团分区总部大厦重点打造高端服务业集聚中心,北部产业园重点发展高新技术和现代物流产业,喀什综合保税区重点发展保税加工、物流、服务产业。霍尔果斯兵团分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生物健康、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

第五十章 全面参与核心区“五大中心”建设

参与交通枢纽中心建设。积极参与中巴、中哈、中吉乌等国际互联互通通道建设,全面提升兵团师市对外联通水平。

参与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围绕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等关键节点,进一步完善商贸物流网络布局。推动图木舒克、石河子区域性商贸中心城市发展。加快第八师石河子市建设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鼓励铁门关市、昆玉市与地方共建共享物流枢纽。深化兵地商贸物流基础融合发展。

参与文化科教中心建设。深化教育领域合作交流,充分利用兵团教育资源,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和孔子学院内涵建设。深化科技领域合作交流,扎实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提升兵团国际科技合作水平。深化文化旅游合作交流,建设运营新疆旅游游客中心,鼓励兵团城市与国外友好城市开展文化交流合作,鼓励兵团各类企业在国外进行文化投资。

参与医疗服务中心建设。深化卫生领域合作交流,探索建立跨境远程医疗交流协作机制。

参与探索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研究参与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加快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各类市场要素聚集流动,为区域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提供金融支持。探索发展数字金融。

第五十一章 积极拓展对外开放合作空间

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进一步拓展兵团对外开放空间。积极参加中国—亚欧博览会、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等国际展会,大力推进兵团优势产品“走出去”。积极推进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九师片区建设。研究在具备条件的师市设立综合保税区。

充分利用兵团师团毗邻口岸的地缘优势,整合口岸资源,采取多渠道开发模式,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投资主体参与联合开发,深度融入自治区“口岸经济带”建设。深入推动沿边开发开放,完善边境师市口岸功能,大力改善口岸发展环境,为开展边境经济合作创造条件。立足资源和区位优势,不断深化与周边国家经济、贸易和旅游合作。促进边境贸易、物流、加工业快速发展,增强外向型经济发展活力。

第十四篇 扎实推进对口援疆 提升综合效益

突出抓好干部人才援疆,务实推进产业援疆,扎实做好文化教育援疆,坚持向保障和改善民生倾斜,借助援疆力量,助力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提升新时代对口援疆综合效益。

第五十二章 创新完善援疆工作机制

推动对口援疆工作制度化、体系化、平台化,健全统筹协调服务机制,强化师市援疆工作机构及专职人员配置。创新干部人才使用机制,在团镇发展、园区招商以及教育卫生等方面,充分发挥援疆干部人才综合效益。健全兵团对口援疆工作激励机制。完善援疆干部人才管理服务。巩固完善支援省市(县)“一对一”结对支援兵团模式,深化“一对一”或“多对一”结对支援成效,提升对口援疆工作在团场连队的综合效益。

第五十三章 突出抓好干部人才援疆

把干部人才援疆放在更加突出位置,选派好、使用好、管理好、关心好援疆干部人才。结合兵团改革发展实际,立足加快兵团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聚焦兵团深化改革等重点任务,精准选派援疆干部人才,增加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专业技术援疆干部人才选派比例,加大急需紧缺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力度。总结推广“组团式”干部人才援疆模式,采取“一帮一”“一带多”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受援师市人才培养。充分发挥援疆干部人才桥梁纽带作用,在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人才引进、科技创新、文化交流等方面积极争取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及对口援疆省市的支持。在重大工作、重大项目、重大活动上合理安排援疆干部人才参与,为援疆干部人才干事创业搭建平台。发挥考核在援疆干部人才管理中的作用,将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做好援疆干部人才宣传表彰工作。

第五十四章 务实推进产业援疆

持之以恒多措并举推进产业援疆,帮助受援师市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用好国家赋予的产业政策,借助支援省市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电子产品组装等产业。加快发展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产业,加大扶持兵团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等新基建力度,促进受援师市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结合受援地资源禀赋和不同区域产业定位,积极有序承接支援省市产业转移,探索建立援受双方产业转移示范园区、“飞地园区”和“组团式”合作共建园区等。引导对口援疆省市国企和央企在兵团新上项目实施属地化注册,争取工装援疆对兵团倾斜力度。大力开展市场援疆,发挥好援疆平台作用,打造产品品牌、丰富营销渠道、拓展内地市场、强化产业合作。

第五十五章 坚持向保障和改善民生倾斜

用好援疆资金,补齐团场和连队在教育、医疗、饮水、城镇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基础设施短板。在发展特色农业、休闲旅游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实施一批让职工群众直接受益的援疆项目。依托援疆省市职业教育资源,加大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继续推进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探索推广订单式就业技能培训。深化卫生健康援疆,加大对师团医院、疾控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广“组团式”援疆模式向疾控、妇幼、基层医疗等领域扩展。大力推广“师带徒”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团队带团队”“专家带骨干”“师傅带徒弟”等人才培养机制。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充分利用远程技术,不断提高受援师市医疗水平和职工群众健康水平。注重基层医护人员传帮带培训,提升医疗技术人员独立开展手术和诊治疑难杂症能力。

第五十六章 促进交往交流交融

持续扩大援受双方交往交流交融覆盖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培训、技术交流以及青少年交往活动,推动内地群众到兵团旅游,组织受援师市职工群众到内地参观学习,提高群众参与交往交流交融活动的比例。不断丰富交往交流交融工作内涵,进一步提高活动组织频次、创新活动形式和平台载体、丰富参与主题和领域内容,推动形成援受双方各级各领域广泛开展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局面。推动援疆省市百强村镇、明星村镇与团场、连队结对子,对口行业部门结对子,学校、医院结对子等。

第五十七章 推进文化教育援疆

推进文化援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挖掘受援师市文化援疆资源,加强受援地博物馆、图书馆、遗址公园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一批中华文化重要标识。加大宣讲力度,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借助援疆力量大力引进内地优秀影视作品、文艺节目,广泛开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和进连队(村、社区)活动。深化“定制式”文化援疆,鼓励援疆省市作家、艺术家走进兵团体验生活、交流互鉴,组织兵团精品剧(节)目巡展,加强与援疆省市优秀文化作品的交流互鉴,创作更多反映兵团的优秀作品。坚持教育援疆优先,加大援疆资金对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继续实施“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推动援疆省市安排优质职业院校组团帮扶兵团职业院校,加强教学管理和专业建设,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帮助兵团职业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提升教学质量。

第十五篇 持续深化兵地融合 促进兵地协同发展

牢固树立兵地“一盘棋”思想,主动融入新疆大局,推动兵地在经济、文化、社会、干部人才以及维稳等方面深度融合,形成产业发展共赢、城镇建设共推、社会服务共享、文化交流共融、生态文明共建、民族团结共创、干部人才共用的局面。

第五十八章 完善兵地融合体制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兵地融合发展联席会议机制、战略规划实施协调机制和重大问题协商机制,充分利用兵地各级联席会议和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兵地之间联动协作和沟通协调,统筹协调政策规划,推动兵地优势互补、设施共建、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第五十九章 坚持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加快推进兵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张网、一张图”。着力构建大中小微结合、骨干和分支衔接、长期发挥效益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共同推进具备条件的水利工程共建共享,优化流域工程布局及水资源配置,继续实施重点灾害性河流及中小河流治理,不断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加强兵地能源统筹协调,在规划布局、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统筹推进兵地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共建共享。

第六十章 推动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坚持以区域发展理念谋划和推动兵团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兵地发展战略、城镇体系、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协同力度。加强产业布局、产业要素、资源开发、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的协商合作,强化兵地间、区域间的产业分工协作和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共享,促进区域兵地产业项目和骨干企业集聚发展,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市场共享的产业发展格局。支持兵团优势企业与地方企业联合重组、合作发展。通过行政引导、相互参股、利益同体等方式,打造一批规模大、配套全、效益好的跨兵地、跨区域、跨所有制的产业集团。

第六十一章 促进公共服务共享

建立兵地协调统一的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在条件具备、各具资源优势的区域,健全兵地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共建、资源共享、人才交流机制。联合制定教育领域政策文件,推进兵地职业教育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学科设置,加强兵地校企合作,深化兵地产教融合。逐步扩大兵地医疗机构医保互联互通,推动兵地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有序开放。加大兵地文化交流合作,共同推进文化润疆工程,共同开展文化活动,共同创作文艺作品,通过广泛的文化交流交往交融,促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完善兵地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推动兵地公共就业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兵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互认,实现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第十六篇 加强党的领导 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和制度保障,确保“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如期完成。

第六十二章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兵团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取得实效。把监督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把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作为实施本规划的基础性建设,构建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六十三章 健全统一规划体系

建立以兵团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兵师团规划共同组成的“三级四类”兵团规划体系,健全目录清单、编制备案、衔接协调等规划管理制度,确保兵团级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师市规划等各级各类规划与本规划协调一致。根据国土空间战略格局、国土空间结构优化方向以及重大生产力布局安排,同步编制兵团级国土空间规划,重点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确保兵团发展规划确定的战略任务精准实施。同步编制实施一批兵团级重点专项规划,明确各领域发展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第六十四章 强化政策协同保障

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按年度分解和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优先支持本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加强财政预算与兵团发展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更好服务本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信贷政策要在防范化解风险的前提下,重点支持本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开放举措,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规划实施。强化其他政策间协同,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形成政策合力。

第六十五章 强化人才支撑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工作体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用心用情关心关爱关怀人才,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创造条件解决人才住房、子女托幼入学等实际困难。编制实施“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发展政策,做实做细“内招生”招录、选调生培养工作,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形成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兵团特色的人才发展制度优势,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积极争取“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博士服务团、“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中央重点人才项目。选配优秀干部到中央部门和经济发达地区挂职。不断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吸纳,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建立兵团人才培养支持体系,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扩大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激励机制。围绕兵团产业链突破引进产业人才队伍,围绕兵团科研基地、重点学科建设和重点企业技术攻关,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探索实施通过“揭榜挂帅”等形式推动兵团与内地人才共享机制,推进兵地人才合作交流,开展柔性引才引智。突出抓好青年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积极开发老龄人才资源。开展兵团人才资源调查统计。

第六十六章 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围绕把规划真正用起来,落实各类规划实施主体责任,完善监测评估,提升规划实施效能。落实规划目标分工负责制,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推进落实机制。严格落实“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总结评估”的规划评估体系,实现对规划实施的全程动态监测。健全规划动态调整修订机制,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更改各类规划。加强规划实施考核监督和激励约束,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监测考评办法,将规划落实情况和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师市、各部门综合考核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要加大规划实施督导检查,建立定期报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