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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兵团典当公司2019年度年审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2日 信息来源:兵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编辑:兵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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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各师市金融办,兵团直属有关机构: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 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典当公司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等有关规定,兵团地方金融监管局对2019年度兵团辖区典当公司进行了年审。现将年审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目前,兵团辖区共有56家典当法人机构(2019年注销3家),其中47家提交了年审资料。未提交年审资料的9家企业中,1家涉案在侦,2家正在清退,3家拟注销,3家长期未经营。

二、 典当公司经营情况和评级结果

2019年,兵团辖区典当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无重大违规情况,各公司经营呈分化趋势。

一是经营情况。截至上年末,辖区典当公司总资产15.04亿元,同比下降1.10%;行业净资产13.83亿元,同比下降2.68%;典当业务余额8.24亿元,同比下降7.68%;行业营业收入8209.93万元,同比下降12.60%;绝当余额9009万元,比上年增加3364万元,同比增加59.27%,绝当率10.93%,同比增加4.59%;行业整体资本收益率2.34%,同比减少0.37%,较十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低0.91个百分点;行业从业人数由263人下降到239人,降幅9.13%;行业净利润3241.64万元,同比下降15.91%,人均净利润13.56万元,同比下降7.47%。

在全行业规模萎缩,盈利下降的情况下,辖区典当公司经营情况分化明显。有6家公司均实现200万元以上净利润,共计2374.94万元,占全行业整体净利润的73.26%,26家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实现正增长。

二是依法合规情况。兵团辖区典当公司整体依法依规经营,但少部分企业经营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主要为:1家企业主要股东涉案在查,4家企业涉房地产业务指标超监管规定,3家企业财产权利业务超监管规定。

三是评级结果。经对提交年审资料的47家企业进行审核,拟对其中38家典当公司评定为A级,9家评定为B级。未提交年审资料的9家企业均评为C级(见附件)。

三、 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监管措施。各师市金融办及兵团直属有关机构应尽快督促评级为B类的典当公司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逐一核查,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整改报告及相关印证材料一并报送兵团地方金融监管局。对评级为C类的典当公司,由相应师市金融办及兵团直属有关机构按照属地原则和隶属关系,督促做好存量业务清算、注销登记及备案等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送兵团地方金融监管局。对确无业务经营能力或长期失联的典当公司,我局将依法撤销其经营许可。

二是强化政策引导。各师市应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等相关规定,支持社会信誉良好、经营管理规范、资本实力雄厚、财务状况稳健、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市场主体规范开展典当业务。鼓励典当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强抵御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对目前处于经营困境的典当公司强化监管措施,实现市场主体有序可控的优胜劣汰和出清,防范化解潜在金融风险。

三是回归典当本源。引导辖内典当公司稳健有序发展,逐步降低业务集中度,逐渐压缩房地产典当业务比重,回归典当业务本源。

四是加强基础工作。各师市金融办、各典当公司要加强典当行业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认真做好经营数据报送等工作,兵团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把日常业务违规、信息数据报送不及时、内容错误等问题纳入年审工作范围,上述情况年内达到一定比例的,将影响年审评级结果。

五是减轻企业负担。从2021年起,兵团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每年选取三分之一的典当公司进行年审,三年内实现全覆盖,减轻典当公司年审负担。


附件:2019年度兵团辖区典当公司年审结果


兵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1日

2019年度典当年审通报1

2019年度典当年审通报2